关于协议出让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富民村珍珠岩矿已设采矿权平面垂直投影深部资源的公示
(公示文号:呼自然资探矿协议出让公示〔2026〕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要求,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甲乌拉铅锌矿外围北部区银铅锌矿勘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民生大厦北侧
二、受让人
名称:鄂伦春自治旗路盛矿产品有限公司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3072588499Q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富民村珍珠岩矿已设采矿权平面垂直投影深部资源
勘查矿种:珍珠岩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
面积:0.0699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24°22'23.696" |
49°44'01.684" |
| 2 |
124°22'36.062" |
49°43'56.126" |
| 3 |
124°22'44.981" |
49°43'56.280" |
| 4 |
124°22'44.626" |
49°44'04.567" |
| 5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资源,矿权人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且向同一主体出让,符合协议出让的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至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六、其他内容
拟设深部探矿权坐标范围与已设采矿权坐标范围存在误差的,以采矿权坐标范围为准。
本公示在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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