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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南侧凝灰岩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公示部门: 博州自然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公示文号:博州自然资协〔2026〕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南侧凝灰岩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博乐市阿拉山口街9号国投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分公司

场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伊犁路7号县直综合楼4号楼3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701MA778WA943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精河县茫丁乡黑山头1号南侧凝灰岩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勘查矿种:凝灰岩

地理位置:精河县茫丁乡

面积:0.0446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83°00'48.281" 44°35'59.917"
2 83°00'52.520" 44°36'00.295"
3 83°00'53.408" 44°35'56.795"
4 83°00'58.140" 44°35'57.242"
5 83°00'57.912" 44°35'59.845"
6 83°01'01.932" 44°35'58.076"
7 83°01'02.112" 44°35'57.113"
8 83°00'44.937" 44°35'53.927"
9 83°00'41.907" 44°35'58.139"
10 83°00'48.186" 44°36'00.478"
11 0 0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43号)第三条“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及资源科学利用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300米左右、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投资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13日2026年01月26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博州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博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博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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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