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港矿区10号花岗岩矿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九自然资源矿发〔2026〕01号))
一、出让人
名称: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二、受让人
名称:江西省都昌县春晖石业有限公司
场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苏山乡石材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876977980XU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徐港矿区10号花岗岩矿协议出让公示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都昌县苏山乡
面积:0.011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3262526.56 |
39422266.14 | | |
| 2 |
3262544.18 |
39422340.53 | | |
| 3 |
3262525.33 |
39422358.88 | | |
| 4 |
3262417.31 |
39422383.75 | | |
| 5 |
3262396.90 |
39422296.14 | | |
| * |
124 |
34 | # | 1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继续为苏山地区的加工厂提供原料,解决当地就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6日
如对该采矿权深部扩界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10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计入)致电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与地质勘查管理科,并提交书面材料。
本公示在九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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