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昌图县雄鹰水刷石有限公司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铁自然资矿〔2025〕4号))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昌图县雄鹰水刷石有限公司协议出让公示
一、出让人
名称: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7号
二、受让人
名称:昌图县雄鹰水刷石有限公司
场所: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泉头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24MA0UNW4U8D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昌图县雄鹰水刷石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石
地理位置:铁岭市昌图县泉头镇
面积:0.323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4750040.6919 |
41604836.5117 | | |
| 2 |
4750132.7357 |
41605229.5337 | | |
| 3 |
4749694.6604 |
41605352.4872 | | |
| 4 |
4749499.8570 |
41605408.2958 | | |
| 5 |
4749435.1630 |
41605339.4323 | | |
| 6 |
4749695.0614 |
41604948.6110 | | |
| * |
388 |
280 | 1 | 1 |
| 1 |
4749564.6576 |
41605084.4872 | | |
| 2 |
4749517.6571 |
41604957.4861 | | |
| 3 |
4749273.3276 |
41604775.8346 | | |
| 4 |
4749195.6595 |
41605084.4930 | | |
| 5 |
4749362.6604 |
41605260.4925 | | |
| * |
391 |
295 | 1 | 1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采矿权人在矿区范围深部、上部开展勘查工作,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024-79893257
六、其他内容
扩界的范围为原一、二、三采区夹缝及周边区域,扩界后,矿区由两个采区组成,总面积0.3230平方公里,其中一采区为原一、二、三采区及扩界区组成,面积0.2223平方公里,深部扩界标高为388米至295米调整为388米至280米;原四采区组成二采区,面积、标高均未改变,面积0.1007平方公里。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案,按生产规模6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约为26.8年。
评估计算服务年限20年,计算动用可采资源量:1164万吨。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本公示在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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