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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整合区的协议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6| 公示部门: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公示文号:牡矿协〔2025〕1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的实施意见》(黑自然资规〔2023〕2 号),现将黑江省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整合区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

二、受让人

名称:林口县金利重钙采石场

场所: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余庆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25795009999B

三、出让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黑龙江省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整合区

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石

开采规模: 60万吨/年

地理位置: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余庆村

面积:0.1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5000552.78 43608488.63
2 5000569.01 43608746.07
3 5000524.45 43608757.08
4 5000489.00 43609089.00
5 5000527.00 43609396.00
6 5000323.13 43609393.96
7 5000240.00 43609106.00
8 5000368.66 43608795.52
9 5000357.00 43608543.00
* 630 500 1 1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000552.78 43608488.63
2 5000569.01 43608746.07
3 5000524.45 43608757.08
4 5000489.00 43609089.00
5 5000527.00 43609396.00
6 5000323.13 43609393.96
7 5000240.00 43609106.00
8 5000368.66 43608795.52
9 5000357.00 43608543.00
* 630 500

开采标高: 630米至 500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其他

理由:按照林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口县大云山矿区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工作方案的函》(林政函〔2025〕20号)开展矿产资源整合。整合重组主体企业聘请黑龙江省第二地质勘查院进行论证,并经林口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黑龙江省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夹缝、周边资源合理利用论证报告》结论如下: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夹缝及周边资源不满足单独设立采矿权相关条件,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发,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边界清晰,建议以协议出让矿权的方式,将其纳入原有矿山进行整合开发,既符合政策导向,又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提升矿山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2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将异议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田益名,联系电话:0453-6223037,18645303933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16日

 


相关项目:
         黑龙江省林口县大云山II号大理岩矿整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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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