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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大猱峪-江水岔一带金矿勘查区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2| 公告部门: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 【 】【打印】【关闭

潼关县大猱峪-江水岔一带金矿勘查区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陕交矿出公告〔2026〕5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01号)等有关规定,受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潼关县大猱峪-江水岔一带金矿勘查区普查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潼关县大猱峪-江水岔一带金矿勘查区普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42201 金矿    

地理位置:渭南市潼关县

面积:10.65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0°20'26.195" 34°28'36.159"
2 110°20'26.029" 34°28'42.087"
3 110°20'27.826" 34°28'42.133"
4 110°20'29.858" 34°28'42.184"
5 110°20'34.935" 34°28'42.314"
6 110°20'35.628" 34°28'38.779"
7 110°20'40.685" 34°28'39.793"
8 110°20'42.294" 34°28'36.038"
9 110°20'46.603" 34°28'37.169"
10 110°20'43.584" 34°28'42.737"
11 110°21'07.335" 34°28'47.664"
12 110°21'08.349" 34°28'42.875"
13 110°21'15.536" 34°28'44.761"
14 110°21'14.832" 34°28'46.706"
15 110°21'23.130" 34°28'49.215"
16 110°21'29.660" 34°28'54.848"
17 110°21'47.295" 34°28'58.778"
18 110°21'51.318" 34°28'54.148"
19 110°21'55.718" 34°28'49.085"
20 110°21'41.736" 34°28'42.677"
21 110°20'59.900" 34°28'31.925"
22 110°20'59.793" 34°28'31.897"
23 110°20'31.739" 34°28'24.687"
24 110°20'36.751" 34°28'15.581"
25 110°21'37.193" 34°28'30.068"
26 110°22'36.798" 34°27'52.213"
27 110°22'49.585" 34°27'54.020"
28 110°23'21.507" 34°27'20.266"
29 110°23'22.106" 34°27'18.665"
30 110°23'24.079" 34°27'16.454"
31 110°23'25.897" 34°27'15.605"
32 110°23'36.339" 34°27'04.528"
33 110°22'33.451" 34°26'41.291"
34 110°22'33.303" 34°27'01.188"
35 110°21'34.363" 34°27'00.883"
36 110°21'34.347" 34°27'02.852"
37 110°21'32.783" 34°27'02.844"
38 110°21'32.762" 34°27'05.830"
39 110°21'32.768" 34°27'05.832"
40 110°21'32.713" 34°27'12.575"
41 110°21'16.182" 34°27'12.492"
42 110°20'59.919" 34°27'12.410"
43 110°20'55.895" 34°27'10.762"
44 110°20'51.267" 34°27'01.328"
45 110°20'51.140" 34°27'00.998"
46 110°20'27.770" 34°27'00.875"
47 110°20'27.849" 34°26'50.477"
48 110°20'13.884" 34°26'59.663"
49 110°20'13.906" 34°26'59.757"
50 110°20'13.806" 34°26'59.714"
51 110°20'02.007" 34°27'07.475"
52 110°20'02.007" 34°27'30.000"
53 110°20'13.000" 34°27'30.000"
54 110°20'13.000" 34°27'38.000"
55 110°20'47.000" 34°27'38.000"
56 110°20'47.003" 34°27'44.999"
57 110°20'47.010" 34°27'44.999"
58 110°20'47.010" 34°28'00.009"
59 110°20'24.807" 34°28'22.202"
60 110°20'24.611" 34°28'33.553"
61 110°20'25.589" 34°28'35.162"
62 110°20'26.183" 34°28'36.138"
63 0 0
1 110°21'21.000" 34°27'35.000"
2 110°21'21.000" 34°27'24.600"
3 110°21'27.700" 34°27'24.600"
4 110°21'27.000" 34°27'35.000"
68 -1 0

勘查工作程度:地质调查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63.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2.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新设立公司等缺少上述(四)(五)(六)项信息资料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缺失报名相关资料的原因、具备开采该矿业权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条件要求的承诺、不存在(四)(五)(六)项列举的相关问题承诺等)。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7月27日2026年08月10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www.sxggzy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附件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2026年07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四)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缺少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报名申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五)本公告竞买资质要求中竞买人资质条件(四)(五)(六)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新设立公司如无法提供上述信息资料查询结果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缺失上述资料原因、具备本项目采矿权竞买资质条件要求的承诺)。 (六)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治理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出让起始价为63.9万元。采用增价报价方式,不允许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十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十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及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出具的保证。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充分了解,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3.竞买人自行对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因国家、省、市、县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5.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6.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参与挂牌出让活动,及时向相关方咨询。因不遵守《出让文件》约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省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探矿权另行出让。 2.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及利息、收回探矿权、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探矿权竞得人需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本次出让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上一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2.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3.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4.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5.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省自然资源厅咨询电话:029-84333276  交易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9-88661314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039、029-88661287监督投诉电话:029-84333040



本公告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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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