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饮用矿泉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第二次)
(公告文号:德公资矿挂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规定,受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阳市探矿权挂牌出让委托书》[(德)探招拍挂〔2025〕1]委托,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组织实施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饮用矿泉水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10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汉市连山镇饮用矿泉水普查探矿权
勘查矿种:97010 矿泉水
地理位置:广汉市连山镇涌泉村
面积:1.00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04°25'02.000" |
31°01'00.000" |
| 2 |
104°25'37.000" |
31°01'00.000" |
| 3 |
104°25'37.000" |
31°00'42.000" |
| 4 |
104°25'29.000" |
31°00'31.000" |
| 5 |
104°25'10.000" |
31°00'14.000" |
| 6 |
104°25'02.000" |
31°00'40.000" |
| 7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
勘查投入要求: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七条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一)第一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
(二)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
(三)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探矿权人当年度的勘查投入高于最低勘查投入标准的,高于的部分可以计入下一个勘查年度的勘查投入。
勘查期间,若国家出台新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则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后续勘查年度的最低勘查投入要求按新标准执行。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5.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竞买申请人需交纳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6年03月17日—2026年03月30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1、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23:59:59。
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23:59:59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https://www.dyggzy.com/) ,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2026年03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1、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
2、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独立申请。
3、意向竞买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至 2026年3月16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指引完成竞买申请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个收款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出让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方为有效,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估计竞买保证金延迟到账的风险。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竟买申请时应提供其符合本次探矿权竞买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详见出让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用有底价增价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竟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勘查区块资源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出让勘查区块的现状、地质成矿条件等,自行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勘查区块的现状与潜在风险已有清晰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勘查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异议,或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勘查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要求。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竞得人在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应编制勘查方案,申请办理勘查许可。未取得勘查许可证,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
4.竞得人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应当积极开展勘查工作,探矿期间不得实施采矿行为;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使用费)缴纳、最低勘查投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地质资料汇交、勘查信息公示、安全生产等法定义务;勘查活动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绿色勘查。
5.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自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探矿权到期未结束勘查工作申请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或完成勘查工作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按照届时的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依法办理。
6.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在开展勘查工作及后续可能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时,必须依法办理安全、环保、取水、用地、用林等相应手续,并严格遵守关于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要求。竞得人在编制勘查方案前,应结合勘查范围实际情况,全面调查并掌握相关管控要求,确保方案内容合理可行。勘查作业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执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并按程序上报主管部门。
7.拟出让勘查区范围涉及G5成绵扩容高速、Y006涌心路、Y007光涌路等已建道路;涉及S531广汉市连山至太阳(金堂界)等规划道路;涉及两处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村供水工程。探矿权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持距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作业范围内现有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占用、破坏上述设施,或影响其功能。如因勘查开采活动造成公共基础设施损坏或功能受影响,探矿权人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8.探矿权转采矿权后,生产建设规模需符合相关规定,开采方式应为地下开采,同时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相关要求。
9.特别告知事项:拟设探矿权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开展勘查工作时,应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出让探矿权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实名书面提出。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未缴清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书》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7、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手续的;
8、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对上述违约第1至5情形的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告。
2、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探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3、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上述违约第6情形的规定处理:
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竞得人逾期超过20日仍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竞得人已经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对上述违约第7情形的规定处理:
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探矿权竞得资格,合同于逾期之日当日予以解除,竞得人所缴交易服务费和探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竞得人无权要求获得合同约定的探矿权,出让人有权对合同约定的探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本次挂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买申请人按照挂牌公告的日期及地点领取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后,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应自行对探矿权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探矿及影响探矿的自然、社会等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了解探矿权的现状和找矿风险,同时认真仔细审阅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若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以书面形式向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或电话咨询。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探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申请书》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探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异议,并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本公告在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