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湖资交矿(挂)〔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安吉县龙山御园14幢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湖州市吴兴区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
面积:0.1172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380020.68 |
40453809.47 |
2 |
3380036.92 |
40453814.44 |
3 |
3380054.81 |
40453834.32 |
4 |
3380037.35 |
40453894.13 |
5 |
3379988.69 |
40453920.41 |
6 |
3379979.93 |
40454007.82 |
7 |
3379918.75 |
40454129.51 |
8 |
3379877.31 |
40454158.52 |
9 |
3379834.47 |
40454217.11 |
10 |
3379777.92 |
40454232.47 |
11 |
3379677.47 |
40454288.26 |
12 |
3379644.96 |
40454274.11 |
13 |
3379586.83 |
40454189.41 |
14 |
3379554.56 |
40454126.95 |
15 |
3379581.54 |
40454053.76 |
16 |
3379645.05 |
40453970.41 |
17 |
3379770.26 |
40453917.57 |
18 |
3379854.33 |
40453929.55 |
19 |
3379949.72 |
40453842.75 |
* |
186 |
134 |
资源储量:根据浙江久核地质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评审并出具《浙江省安吉县孝丰镇横柏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中矿浙储评字〔2025〕1号),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645.3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控制资源量584.2万吨、宕碴控制资源量61.1万吨。剥离量23.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86.0米至 13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5〕9号)、《关于深化全省矿产资源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6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或基础数字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本矿山需开展基础数字化建设,鼓励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必须在矿山正式生产6个月内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和基础数字化绿色矿山建设及相关工作。
2、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钻孔、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生产过程中石料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存等环节应全程封闭。矿山采用湿式作业,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矿区生产生活用水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
3、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矿区范围外需新建专用运输道路,道路建设由孝丰镇人民政府负责,道路使用期限自矿山基建期满之日起至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具体事宜按双方签订的道路建设使用协议执行。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其他运输道路事宜的,由竞得人与安吉县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4、技术服务费用合计164.2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安吉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前需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次年的3月底前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747.07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拟出让年限:7年
起始价:5336.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的,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的,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9月09日—2025年09月23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出让文件)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2025年09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竞买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挂牌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交易结果:①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挂牌结束,结果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结束网上挂牌活动。②网上无底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该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③网上无底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④网上有底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报价不低于底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否则结果不成交。⑤网上有底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终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否则结果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应提前考察与踏勘核实(费用自理),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