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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48宗石灰岩边角夹缝资源采矿权 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1| 公示部门: 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 | 【 】【打印】【关闭

鄂托克旗48宗石灰岩边角夹缝资源采矿权 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鄂旗自然矿交示字〔2026〕3-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鄂托克旗48宗石灰岩边角夹缝资源采矿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现将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鄂托克旗大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棋盘井镇阿尔巴斯西街南二小南门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6936900514619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地点:交易平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网站: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大远矿区2号石灰岩边角资源勘查

开采矿种:石灰岩

地理位置: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面积:0.0154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起标高) Y (止标高)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4370769.8657 36412164.8398
2 4370669.8652 36412184.8500
3 4370469.8641 36412204.8501
4 4370319.8633 36412204.8502
5 4370189.8526 36412209.8503
6 4369989.8516 36412204.8504
7 4369989.8516 36412194.8503
8 4369832.9908 36412180.0903
9 4369833.8408 36411948.5193
10 4369240.8365 36411947.1415
11 4369240.8378 36411946.8907
12 4369804.5976 36411947.8005
13 4369833.8505 36411947.8477
14 4369834.8508 36411947.8493
15 4369834.8508 36412174.8602
16 4370134.8478 36412194.8807
17 4370135.1522 36412194.8704
18 4370283.0068 36412189.8603
19 4370430.8639 36412184.8501
20 4370578.8648 36412188.8500
21 4370579.8578 36412154.8807
1 4370769.8657 36412164.8398
* 1453 13001

资源储量:511.82万吨

开采标高: 1453.0米至 1300.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为加快推进鄂托克旗(环乌海周边区域)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对鄂托克旗各石英岩整合区块中涉及到的7宗边角夹缝资源采矿权,由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会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出让后不单独设置采矿权,竞得人竞得后必须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环乌海周边区域)非煤矿产资源整合退出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4〕120号)有关要求,与整合区块内已设置的采矿权主体整合合并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1.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林地、草地、军事设施、通讯光缆、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工作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矿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和用途使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利用状态。 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节约用地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开采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 2.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拟出让年限:30.0年    

起始价:392.311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392.3115万元

缴纳时间:

缴纳方式: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4月21日2026年05月07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怿铎 地 址:内蒙古鄂托克旗棋盘井自然资源分中心304室 电 话:15847078245

七、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 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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